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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代孕包成功_深圳试管前10名医院_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诊断
来源:http://www.leader88.com  日期:2021-10-13

  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又称胎儿宫内发育不良,是指新生儿出生体重在同孕龄儿正常体重的第1O百分位数以下或低于平均值的2个标准差。河南省民权县中医药不孕症科袁渭清主任说: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因素很多,有母体方面的因素,如孕妇营养不良,慢性疾病,子宫胎盘病变引起的胎盘血液灌流不足,孕妇吸烟、饮酒、接触化学物质或放射线,多胎妊娠等;胎儿方面的因素。如胎儿宫内感染、胎儿细胞分裂规律紊乱;胎盘因素有胎盘梗塞、小胎盘、绒毛膜胎盘炎等。其发生率约占妊娠的3一lO%,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发育胎儿的4-6倍;其近期或远期预后目前尚未肯定,因此被列入高危妊娠的范畴内。
  【诊断依据】
  (一)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诊断
  1.子宫底高度连续测定子宫底高度加以记录。在一般情况下,妊娠20周开始进行宫底测量,每月一次;妊娠28一36周,每二周测量一次;妊娠36一40周,每周测量一次。将测得的结果与正常妊娠相应周数的宫底高度相比较。如果发现子宫底高度与孕期不符,低于孕期正常宫底高度的第10百分位数以下,临床应考虑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存在。
  2.超声波检查测定胎儿双顶径。如果在妊娠36周前,其双顶径两周内增长不足毫米,或两次测量均低于同孕周5百分位数,即可考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。
  3.孕妇体重连续测孕妇的体重。如果发现孕妇的体重不增加,甚至还减轻。应考虑有胎儿、胎盘停止生长或羊水减少。
  4.新生儿体重出生时其体重在同孕龄儿的正常体重第10百分位数以下或低于平均值的2个标准差,即可确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。
  一般地说,子宫底高度、胎儿双顶径和孕妇体重的测定,只能作为考虑诊断的依据,确诊仍需测定新生儿体重。
  (二)胎儿一胎盘功能的测定对临床考虑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时,应进一步测定胎儿~胎盘的功能,这不仅有助于更进一步提供诊断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依据,而且还有利于治疗。主要测定项目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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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